考試院暫行同意消防機關人事維持雙軌任用制,但認仍應朝單軌任用制度方向規劃考試院暫行同意消防機關人事維持雙軌任用制,但認仍應朝單軌任用制度方向規劃 秘書處公關科 中華民國97年5月22日   考試院院會今(22面膜)日審議銓敘部所提關於行政院研議消防機關具體可行的消防人事制度方案,決議暫行同意消防機關維持現行雙軌任用制。但為促使消防業務專業化,建立完善的消防人事制度及人員培訓體系,消防機關仍應朝單軌任用制度方新成屋向規劃,全案將於近日內函復行政院。  考試院蔡代理秘書長良文表示,96年7月11日修正公布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已規定消防機關列警察官人員的人事事項可依該條例規定辦理,且相關法規亦已陸續配合修正,另消防機關澎湖民宿現職人員中以警察官任用者已達9成以上。基於保障消防人員既有權益及消防勤(業)務推動,暫行同意消防機關維持現行雙軌任用制。但為促使消防業務專業化,建立完善的消防人事制度及人員培訓體系,消防機關仍應朝單軌節能燈具任用制度的方向規劃;至於是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單軌制任用,抑或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單軌制任用,請銓敘部會商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內政部及內政部消防署等相關機關予以通盤檢討研究。  蔡代理秘書長表示, 84年3月1日帛琉內政部消防署成立,消防機關正式由警察機關分立而出,而有關消防機關人員管理是採簡薦委與警察官任用的雙軌制。但考試院第8屆第230次會議審議內政部消防署警察官職務等階表草案時附帶決議,建議行政院於5年內將消防售屋網人員進用,由包含警察官的雙軌制調整為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用人的單軌制。  但因消防機關對其人事管理體制如改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對其權益影響仍有疑慮,行政院乃彙集相關機關意見函請考試院再為衡酌,建議酒店兼職在未有更良善制度前,仍維持現行雙軌任用制。嗣經考試院第10屆第218次會議決議,暫行同意行政院所提仍維持現行消防人員雙軌任用制度的建議;惟請內政部消防署研擬規劃具體可行之消防人事制度方案,於1年內送考試院個人信貸審議。消防署乃依考試院上述決議擬具「我國消防人事制度檢討報告」陳報行政院函送考試院審議,該報告並建議仍維持現行雙軌任用制度。  考試院本次院會基於上述理由,乃作成暫行同意消防機關維持現行雙軌任用制的裝潢決議,惟認消防機關仍應朝單軌任用制度方向規劃。 http://www.exam.gov.tw/newshow.asp?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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